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,提高采购效率,金湖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县财政局出台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手续的通知》,对网上采购、进场采购、平台操作、比价程序等采购环节进行再改革。
规范网上采购。在赋予采购人自主选择权的同时,明确并强化采购“专管员”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改革政策落实到位。
把控进场采购。严格对照进场目录标准,确认采购限额,合理归类采购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防止同一品目拆分采购,避免不同品目混合采购。
优化平台操作。依托“易采不见面服务”平台,畅通前置沟通渠道,明晰采购人提交申请条件及相应附件材料要求。
明确比价程序。取消“网上商城”比价手续,并对非“网上商城”采购作出三点明确。一是明确比价标准:以1000元作为比价起点金额。二是明确比价范围:以是否纳入网上商城目录,对线下采购比价作出区分,目录以内实行“定点电商”与“实体商店”进行比价,目录之外的执行三家以上供应商比价最低价中标原则。三是明确比价方式:以“定点电商”实时价格截图和实体供应商报价清单作为比价的依据。
(金湖县行政审批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