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列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证件依法注销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、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等规定,依法予以注销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
医疗机构注销名单
序号 | 注销批准文号 | 机构名称 | 法定代表人 | 登记号 | 地 址 |
1 | 淮审医机许决字〔2020〕36号 | 淮安中山医院 | 朱金财 | 73958734832080217A1002 | 淮安市健康东路7号 |
以上医疗机构,我局已经依法注销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(登记号识别)开展诊疗活动,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淮安市行政审批局
2020年9月16日